云南艺术学院2021-2023年
卫生科药品供应商入围资格比选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及要求
本项目拟遴选一家供应商为云南艺术学院提供卫生科所需的各类药品和医用耗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供货产品、数量及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供货期限为三年;每年供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仅限日常用药及医用耗材,因应对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而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紧急采购的产品不计入总额)。
2.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必须是国内知名厂家生产的“国药准字号”且经过GMP认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如药品及医用耗材存在质量及有效期问题,在采购人未损坏的情况下,保证6个月内无条件退换。如因药品或医用耗材出现质量问题而对患者造成损害及其它伤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交付地点为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卫生科药房,交付时间由采购人根据使用需求及库存情况适时通知,产品交付后由采购人按照药品验收程序统一验收。
4.凡有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中标药品(医用耗材)严格按照中标价格供货。如遇生产厂家调高价格,出厂价涨价幅度在5%以内的,由药品供应商自行解决,不得向采购人提价;出厂价涨价幅度超过5%的,需提供厂家提价的相关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作相应的提价处理。如遇药品(医用耗材)降价,市场价格低于中标价格的,必须按照最低价格供货。
5.定期举办公益性活动和服务(方式不限,但需包括以下内容):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为大型活动提供用药保障、免费义诊活动、药品维护的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报价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卫生科。
4.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供应商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将统一开启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从资格符合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五、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艺术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联系人:邓婧云
联系电话:0871-659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