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2026-2028年度学生体检服务,选择一家体检机构进校开展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包括:1.身高体重;2.视力、色觉;3.血压;4.内科;5.外科;6.心电图;7.抽血检验项目: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8.放射:胸片。前述体检项目为暂定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能视政策要求及实际需求增减变动体检项目。
(二)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服务地点
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艺术学院后勤管理中心卫生科:学生公寓6幢一楼)。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要求:体检机构必须针对采购人所需开展的体检项目制定完善的体检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方案、人员及软硬件配备情况、场地布置方案、应急预案等。制定服务方案时,每次体检人数按照2500人左右测算。
2.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在学生体检过程中必须全程在岗,主要工作为体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统筹工作,如:参加学生体检工作的医疗团队从入校到体检结束期间的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的各项协调统筹工作;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实施;学生体检报告的质量控制,确保体检报告符合相关医疗技术指南。
(2)医护人员:拟派往现场开展体检工作的医师不少于16名、放射技师不少于2名、护士不少于22名,且专业覆盖体检项目。须提供足以证明前述医护人员能够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资质证书。
3.场地布置要求:体检机构须自行布置体检场地,并自行负责场地布置所需的物资、耗材。服务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后勤管理中心卫生科场地现状以及学生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做好体检现场人员分流方案,避免体检过程中出现学生排长队、拥挤、踩踏等情况。
4.软硬件配备要求:体检所需的设备、软件、耗材由体检机构自行负责。设备配备要求:身高体重仪不少于4台,视力表不少于4台,色觉图谱不少于4本,血压仪不少于8台,心电图机不少于8台,抽血台设置不少于10个,放射车不少于2台,电脑及打印机不少于2台,帐篷不少于5顶。软件系统应具有数据录入、统计、汇总、导出等满足体检需要的功能。
5.其它服务要求:
(1)体检机构应本着医务人员道德素质要求,对所出具的体检报告负责,严禁出具错误报告或与现行的相关医疗技术指南不符的体检报告。因体检报告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损失,均由体检机构自行承担。
(2)体检机构需按采购人要求整理体检报告交付采购人核验,核验合格后视为体检工作结束。除纸质版体检报告外,应提供电子版体检报告供采购人使用,异常项目需单独出具报告并提供下一步处置的医疗意见。此外,需协助采购人完成发放体检报告的准备工作。
(3)体检机构可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提出其它服务承诺。
(五)服务费用
1.本项目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由采购人向学生代收后根据实际体检人数与体检机构据实结算,在当次体检工作全部完成并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合格的体检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2.云南艺术学院卫生所为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每位学生的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及《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通知》(云价收费〔2017〕94号)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我校卫生科(卫生所)级别执行。按照现行体检费收费标准及本项目暂定的体检项目测算的收费金额为114.00元/人。
3.采购人向本项目体检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单价,按照采购人向体检学生代收的体检费收费标准执行,无差价。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政府部门调整体检费收费标准或学校按需调整体检项目,则相应调整收费标准及结算标准。
二、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体检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与本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法人主体不能直接参与本项目的,可授权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但须提供授权书)。
(二)参与本项目单位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具有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相关专业。
三、比选方式
(一)响应单位进行响应时,应按照本公告第一条“需求概况”中的“服务费用”有关规定,统一按114.00元/人的标准填报服务费用单价。该单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且为含税价。除遇政府部门调整体检费收费标准或学校按需调整体检项目外,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各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附件1)进行响应,并需对响应材料进行密封后按期递交。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组织实施方案(含应急预案);
6.人员配备情况(含项目负责人、医护人员配备情况);
7.软硬件配备情况;
8.场地布置方案;
9.服务承诺;
10.类似项目业绩;
11.响应单位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内容(自行提供)。
(三)现场踏勘及响应文件递交
1.现场踏勘
所有响应单位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到后勤管理中心卫生科进行体检场地现场踏勘方可报价,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在评审时“组织实施方案”、“场地布置方案”不得分。现场踏勘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早上9点30分开始,11点30分结束。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协同项目负责人一同前往踏勘。请提前联系采购人预约进校。
2.响应文件递交: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09:00-10:00之间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艺术学院后勤管理中心卫生科6136室。
(四)成交单位的确定
由我校组建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艺术学院
联系人:凌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400